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服务费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服务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901180041,委托代理编号:HNXZCG19011800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服务费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NXCG-JZ-20190118004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1 | 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服务费 | 217000.00 |
合计 | 217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服务费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附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④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注:1、若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近三个月”指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3、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的,发证年份须为2018年或体现2018年年检信息。)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24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 9:00 ~ 12:00、下午2:00 ~ 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为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附件1:采购需求-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服务费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