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的委托,对西二环(岳麓大道立交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交通效果评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挂网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西二环(岳麓大道立交节点)交通改善工程项目交通效果评估

2、采购计划编号:湘新财采计—JC201804007

3、委托代理编号:HNTFCG20180411

4、项目背景:西二环做为河西重要的南北向快速路,交通功能较为复杂,既承担跨组团长距离交通功能,又需承担片区连接功能。现状交通压力巨大。由于原西二环设计未达到快速路标准,匝道分布密集,主辅转换混行,辅道连而不畅,导致现状含光路-枫林路段交通已趋近饱和。为了疏解拥堵,现已开展了西二环交通改善的前期工作。

但由于项目属于改建工程,沿线用地大部分均已开发,工程的实施代价较大。因此急需开展工程交通效果评估,评价项目改善效果,分析项目存在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采购项目预算:25.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7年12月-2018年2月或2018年1月-2018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7年12月-2018年2月或2018年1月-2018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7年12月-2018年2月或2018年1月-2018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7年12月-2018年2月或2018年1月-2018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2017年12月-2018年2月或2018年1月-2018年3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8427日起至201855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与杜鹃路路口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5713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9栋303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

联 系 人:谌彦如

电    话:0731-88995241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9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毫

电    话:0731-82159999、18874073773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与杜鹃路路口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磋商保证金汇至:

账户名: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8002 8401 7809 015

开户行: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

行号:31355109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