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的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机构库定点(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9021000,委托代理编号:0646-194HNGLN002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机构库定点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9021000。
3、中介机构库的标段划分
标段 | 标段名称 | 定点家数 |
标段一 | 财务审计、验资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标段二 | 土地估价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标段三 | 房地产估价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标段四 | 资产评估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标段五 | 资产拍卖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标段六 | 资产回收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标段七 | 汽车回收 | 合格供应商数量的90%(四舍五入) |
4、中介机构库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为叁年,自2019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止。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一 | 财务审计、验资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二 | 土地估价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三 | 房地产估价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四 | 资产评估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五 | 资产拍卖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六 | 资产回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七 | 汽车回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均可能发生变动 | 均可能发生变动 | 均可能发生变动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 标段一(财务审计、验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 标段二:(土地估价):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2.3 标段三(房地产估价):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2.4 标段四(资产评估):已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机构备案;
2.5 标段五(资产拍卖):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6 标段六(资产回收):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涉及工作内容
2.7标段七(汽车回收):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营利法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
7、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7.1标段一(财务审计、验资):提供由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7.2标段二:(土地估价):提供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7.3标段三(房地产估价):提供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7.4标段四(资产评估):提供省财政部门核发的备案证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查询页面截图);
7.5标段五(资产拍卖):提供由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7.6 标段六(资产回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7标段七(汽车回收):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
8、其他说明:
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指“2018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b、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c、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供应商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凡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组织负责人、自然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d、因分公司、分所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e、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政府采购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9年1月15日17时至2019年1月18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财政局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骆进
联系电话:0731-8866630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6楼
联 系 人:余 屹、倪 超、周 敏
联系电话:0731-85177561、85177562
传 真:0731-85177567-830
附件: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