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长沙县黄江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律师代理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黄江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律师代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50000元
二、政府采购编号:CSXZCJ-DY2019-FW001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长沙县黄江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 12.5万元 | 2 | 25万元 |
项目概况:我县有关黄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两件,均是在省高院一审。原告分别是长沙黄兴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冷仲华,被告是黄兴镇人民政府、长沙县人民政府,两案涉及标的30多亿元。
该案件诉讼标的额大,案情复杂且历时长,法律关系多重,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案件应诉及相关工作由黄兴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并聘请了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组建专门律师团队为该两案一审两级政府的应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目前,省高院已对冷仲华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冷仲华不服提起上诉,该案即将进入最高院二审。
服务内容:协助长沙县人民政府在诉讼前对以上两案办理证据收集、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设计诉讼思路、制定应诉策略、拟定相关法律文件、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与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沟通、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及指导、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担任黄江公路(一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二审诉讼中长沙县人民政府的代理人;根据届时的具体情况代理长沙县人民政府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证据保全、管辖异议、参加庭审;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及相关法律依据与合议庭交换意见;出具诉讼律师代理意见书;按照甲方的授权参与调解或和解;草拟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等。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
2、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402-05A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9年01月17日 | |
论证地点 |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 |
论证意见 | 由于该案一审是该联合体作为代理律师并胜诉,考虑法律案件诉讼程序的延续性、严谨性与时效性,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承接。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王 刚 |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刘革建 | 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张俊英 | 湖南商学院 |
六、公示期限:自 2019 年 01月 17日至 2019 年01月24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 址:长沙县开元路39号长沙县人民政府政府楼315
联系人:蒋洁 联系电话: 0731-84011050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址: 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4072937
3、财政部门名称: 长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 李科长 联系电话: 0731-84025291
2019年 0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