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交通运输建设中介服务(水运设计审查咨询机构)澄清修改与更正招标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交通运输建设中介服务(水运设计审查咨询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更正内容及日期:

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咨询资质复印件”,现变更为“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问题1:针对资质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 P60、P72 中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咨询资质复印件。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综合资质甲级是否满足资质要求?
回复:本项目原“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现变更为“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问题2、针对证明资料疑问 招标文件要求:P51说明:提供本项目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评分条款或第八章要求提供。疑问:业绩证明资料主要形式包括是否包括工程设计或咨询的成果文件?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P66页“评标因素和标准”和P67页“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原公告和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范俊平

联系电话:0731-88151213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艳 程林

联系电话:0731-88887748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