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2022上三年校服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9下-2022上三年校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25日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901100006
委托代理编号:HNDSYGNX-CG-201906
更正事项:“具体评标因素及标准明细”中的产品质量、综合实力、经营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评分标准:
投标人提供2013年以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抽查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份计1.5分,计满9分为止。
(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2013年以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抽查校服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每年需提供一份计2分,共计满12分为止。
(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的记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均须在本项目上招标公告之日前获得省级及以上重质量、守信用示范性企业的计3分。(提供有效证书或奖牌复印件和有效的网页截图,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均须在本项目上招标公告之日前获得省级及以上守信用顾客满意度百强品牌的计5分。(提供有效证书或奖牌复印件和有效的网页截图,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的记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级信用企业证书的计2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19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19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更。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
地址:宁乡市城郊乡
联系人:陈英
电话:0731-878246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乡市二环西路百宜华府2栋1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附
具体评标因素及标准明细
评审 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 35% | 35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评审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5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备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技术 部分 37% | 技术参数响应 | 18分 | 所投校服主、辅料具体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8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有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 |
产品 质量 | 12分 | 投标人提供2013年以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抽查校服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每年需提供一份计2分,共计满12分为止。 (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 |
优化 建议 | 7分 | 投标人针对“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说明”有更好地优化建议的,由评委会酌情计分:面料(1~3分)、设计方案(1~3分)、其他(0.5~1分)。 | |
商务部分28% | 综合实力 | 14分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的记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级信用企业证书的计2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
经营业绩 | 6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供货数量在3000套及以上的同类业绩合同,每份计1分,计满6分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否则不计分)。 | |
售后服务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及措施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进行综合比较,优计3分,良计1.5分,一般计0.5分,没有的不计分。 | |
3分 | 校服生产厂家在采购人周边地区(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娄底)设有生产场地的计3分,其他地区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标书 制作 | 2分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目录完整、页码齐全,文件双面打印节能,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总分 | 100分 |
注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要求列出清单并单独装入袋中在投标截止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