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 合同编号: CSCG-JZ-201812290010-1 |
供应商(乙方):湖南汇创众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长沙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政务网络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81229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长沙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政务网络项目 | 539048 |
合计金额小写:539048.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玖仟零肆拾捌元整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1. | 交换机 | 华三 | S7503E-M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3710 | 1 | 33710 |
2. | 交换机 | 华三 | S5130-28S-SI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950 | 6 | 17700 |
3. | 网络模块 | 华三 | SFP-GE-LX-SM1310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100 | 16 | 33600 |
4. | 光纤尾纤 | 大唐电信 | 国标 |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 37 | 16 | 592 |
5. | 交换机 | 华三 | S7503E-M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27100 | 1 | 127100 |
6. | 交换机 | 华三 | S5130-28S-SI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950 | 3 | 8850 |
7. | 交换机 | 华三 | S5130-52S-SI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5200 | 10 | 52000 |
8. | 网络模块 | 华三 | QSFP-40G-LR4-WDM1300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9280 | 4 | 157120 |
SFP-GE-LX-SM1310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100 | 32 | 67200 | |||
SFP-GE-SX-MM850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26 | 39000 | |||
9. | 光纤尾纤 | 大唐电信 | 国标 |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 50 | 4 | 200 |
国标 |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 38 | 36 | 1368 | |||
国标 |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 38 | 16 | 608 | |||
合同金额小写:¥539048.00 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玖仟零肆拾捌元(含税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3次 第1次支付161714.4元, 第2次支付350381.2元, 第3次支付26952.4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2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 采购人执份 , 供应商执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10.服务内容:
10.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组建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大楼党政内部工作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局域网平台,分为汇聚层和接入层,按照电子政务外网相关管理规范,确保接入层与汇聚层的互联互通,配合完成汇聚层与核心层的互联互通。
2、按照规范,对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大楼各楼层布设室内光纤线路及本次新建的设备进行整理,贴标签。
3、完成路由配置,地址配置,策略配置等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将12345热线相关网络与市政务云互联网互通。
4、其他与该项目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内容。
5.2项目功能需求
本次网络系统设计方案需要完成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大楼党政内部工作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完成与市党政内部工作专网、市电子政务外网无缝连接,实现整个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统一管理、统一运维。主要功能如下:
1、网络灵活互联互通的需求
网络系统建成后,应在纵向上能够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区县电子政务内外网网络平台的连接,在横向上能够方便连接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实现党政内部工作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物理隔离;
2、各联网部门纵向网络的应用需求
网络系统建成后,电子政务外网既要满足互联互通,又要保证部门纵向系统的相对独立性,应当提供各个部门高速通达、逻辑专用、安全可靠、方便使用的纵向系统虚拟专用网络,满足部门纵向系统的应用和原有业务系统的平稳过渡需求;
3、各联网部门横向网络的应用需求
网络系统建成后,各个联网部门将逐步开展横向电子政务业务。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既要满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又要保证相关部门横向业务系统的相对独立性,应当提供各个横向业务高速通达、逻辑专用、安全可靠、方便使用的横向系统虚拟专用网络,支持市直部门的横向虚拟专用网络需求;
4、各联网部门实现公共资源共享的需求
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大楼用户接入到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后,能够通过内外网平台方便访问到各个数据中心,同时可以通过统一的外网互联网出口,方便与社会各界、企业、个人等实现数据交换;
5、弱电井是安装各种网络接入设备的区域,应做到防火、防尘、防潮以及恒温。
5.3项目技术要求
1、党政内部工作专网建设
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大楼负1楼到5楼需要接入党政工作专网,主干采用光纤链路设计,党政工作专网由信访大楼汇聚交换机与市政府二办公楼中心机房核心交换机之间通过一对千兆单模光纤连接,各弱电井接入交换机采用1000M单模光纤上行接入汇聚交换设备,下行采用1000M以太网接入各办公节点。
2、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市群众来信来访服务中心大楼负1层至6层均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二楼机房部署汇聚交换机,每层配置接入交换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设计采用星型网络拓扑建设汇聚层、接入层。由于网络可靠性要求比较高,主干采用光纤双链路设计。
具体方案整体规划如下:
(1)、汇聚机房与政务云机房电子政务外网双核心之间通过2对单模光纤连接,使用40G单模模块。
(2)、弱电井接入交换机通过双1000M链路上行接入汇聚交换设备,使用1000M单模模块。
(3)、弱电井接入交换机与接入交换机之间通过2对多模1000M光纤连接,使用1000M多模模块。
(4)、弱电井接入交换机下行采用1000M以太网电口接入各办公节点。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网建设方案》和《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所接入的网络设备必须与长沙市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现有的设备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互通性。电子政务外网必须能够为业务系统提供专用的VPN通道,包括:为各部门之间提供横向VPN;为市直各部门提供与省级相关部门以及区县对口部门内纵向VPN;为外网平台管理系统提供管理VPN;为各部门访问互联网提供互联网VPN。电子政务内网为所有接入单位分别划分独立的业务VLAN和管理VLAN,并分配不同的IP地址段。根据互相访问及安全的需要,对接入进行安全访问控制。
11、项目验收:
11.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方式。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违约赔偿:
12.1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照谈判文要求,安排相应人员进行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照谈判文要求,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或安排相应人员进行售后服务时,甲方每次扣除1%的中标金额,采购人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2.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总项目进度每超期1天均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逾期超过30日,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还应赔偿因此导致采购人的损失。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