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F-0028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水务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聚力广告工程有限公司/宁乡县劳动文印室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宁乡市水务局(含二级机构)2018年-2020年定点广告文印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F-0028
(3)项目内容: 2018年-2020年定点广告文印采购(详见具体清单)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按成交单价及实际成交总量照实结算。
大写: 按成交单价及实际成交总量照实结算。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以此次竞争性谈判成交报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业务计价(水务局二级机构均安此合同执行)。
(4)本采购项目实际需求量不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数量,不保证中标单位的最低业务量,按实际需求选择服务,按实结算,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等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单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8年 6月 20 日,完成日期: 2020年 12 月 31 日。
地点: 宁乡市水务局
方式: 乙方将甲方审核校对后的文本或其他内容按要求制作完成后,在规定交货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后签字确认。交货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的,交货方式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制作过程中如需重新制作,费用由过错方承担。乙方需保证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肉。若发现质量不过关,罚2000元/次。
4.付款:
1、 付款人:宁乡市水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
2、付款方式:成交人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及发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文印总额结算,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及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相应款项(按实结算)。
5.履约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无需向甲方缴纳贰万元履约保证金,不算双方违约。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自2018年6月20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份,采购人执 壹 份,供应商执 壹 份,项目代理机构 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6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宁乡市春城北路221号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湖南聚力广告工程有限公司宁乡县劳动文印室
法定代表人: 陶文良 法定代表人: 孟鹏 /陈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87070729 /0731-87808567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