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CSCG-JZ-201811200024-1 |
供应商(乙方):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工可阶段)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81120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工可阶段) | 810000 |
合计金额小写:81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壹万元整 |
工程规模、特征: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从金桥站至至梅溪湖西站(不含),线路长14.72km,设车站11座,其中高架站3座,地下站8座。与6号线、12号线共享梅溪湖主变电所。设停车场一座。
项目勘察范围和阶段:包括勘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围环境条件、研究控制线路方案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和重要工程周围环境,为线位、站位、线路敷设形式、施工方法等方案的设计与比选、技术经济论证、工程周围环境保护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地质资料。
合同价款形式:优惠率(优惠率为70%,优惠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采用优惠率方式的合同价格为:以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已建议,根据发包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优惠率进行计算出,并经长沙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结算价格。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从起 至止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2次 第1次支付567000元, 第2次支付243000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 采购人执份 , 供应商执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