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合同编号: CSCG-XQ-201901030008-1 |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天心区力宏打印店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采购方式: 续签合同
(2)项目名称:2017-2019学院文印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90103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文印服务 | 500000 |
合计金额小写:50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万元整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上限值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A4复印纸单面 | 速印类 | 张 | 80g | 0.16 | 0.15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A3复印纸单面 | 张 | 80g | 0.35 | 0.34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8K油印纸双面 | 张 | 70g | 0.3 | 0.3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16K油印纸双面 | 张 | 70g | 0.1 | 0.1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2 | A4打印纸单面 | 复印、输出类
| 张 | 80g | 0.35 | 0.34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A4复印纸单面 | 张 | 80g | 0.2 | 0.17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3 | A3铜板纸双面 | 装订类 | 本 | 200g | 2 | 1.9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无线胶装 | 本 | 本 | 8 | 8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骑马装订 | 本 | 本 | 0.3 | 0.15 | 以学院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 | ||||
每年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伍拾万元整;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限为2019-1-31起至2019-12-31.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从起 至止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10次 第1次支付50000元, 第2次支付50000元, 第3次支付50000元, 第4次支付50000元, 第5次支付50000元, 第6次支付50000元, 第7次支付50000元, 第8次支付50000元, 第9次支付50000元, 第10次支付50000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 采购人执份 , 供应商执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一、项目要求
1、学校安排两个文印室,文印室固定4个文员上班。轮流上班时间早上7:30到晚上09:30,节假日正常上班。其中期末等重要考试期间要求加班或增加工作人员。
2、设备要求:壹个文印室为确保文印质量,设备数量和要求如下:
1台生产型数码复印机,速度不低于 135张/分钟;
2台高速数码复印机,速度不低于50张/分钟;
2台高速数码彩色复印机,速度不低于50张/分钟;
2台高速油印机,速度不低于110张/分钟;
文印室4台电脑,4台A4网络双面全自动打印机。
3、提供带计算器功能6台A3网络打印机和10台A4网络自动双面A4打印机供学校老师使用,根据机器的计算器按实收费,计入文印费用。
4、每位工作人员熟练各学科专业考试卷的打印排版。
5、所有文印工作由文印室负责接送到学校老师办公室。
6、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中标单位需安排一位专职技术员服务于文印室和租赁的设备,并接受学校的考勤。
7、学校只提供工作间,工作间的装修、设备配置及其他工作条件由中标单位提供和自带。装修风格须与学校整体装修风格相符。
8、学校不提供食宿,由中标单位自理。
9、服务期间,中标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须接受学校考勤。
10、设备人员进场试用服务一个月后签订合同。若服务方人员变动或不足、设备不达标、服务不能满足学校要求、资料泄密等,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1、在服务期间所有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