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 | 合同编号: CSCG-JZ-201811300002-1 |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子诺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特色教育(体育、心理健康)设施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81130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体育设施设备 | 116522 |
合计金额小写:116522.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贰元整 |
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2次 第1次支付110695.9元, 第2次支付5826.1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 采购人执份 , 供应商执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售后服务的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
(2)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回复解决办法,一般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须按用户要求尽快排除故障。
3、维修
(1)质保期:整体项目质保期为一年(采购清单有规定保修期的除外,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响应报价表中列明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零配件。
4、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包含运费、安装费、税费等费用,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条款中约定的人民法院是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违约责任: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质量维保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方进行维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维修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超过五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