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长财高新采计(网)-JZ2018110009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双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受立案管理室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长财高新采计(网)-JZ2018110009
(3)项目内容: 详见预算附表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 项目经理: /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88197.23
大写: 贰拾捌万捌仟壹佰玖拾柒元贰角叁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9年 月 日,完成日期:2019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40 天。
地点: 高新区公安分局一楼
方式: 现场施工、调试、安装
4.付款:
1、 合同签订后一周,甲方支付乙方30%的工程款,工程期间无进度款支付,至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到总工程款的70%,工程审计完成后,甲方支付到总工程款的100%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5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 年 1 月 14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
甲方(盖章)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 乙方(盖章)湖南双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731-88923555 单位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458号蓝湾国际广场B栋909号 开户银行:招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 号:7319 0337 8210 101 签订时间: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李峰 联系电话:0731-84115987 签订时间:2019年1月14日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受立案管理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