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JZ201811096-1
采购人 (全称):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供应商 (全称):长沙索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芯城科技园一期增加门禁和会议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长财高新采计-JZ201811096
(3)项目内容:芯城科技园一期增加门禁和会议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89000元
大写:叁拾捌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2019年01月10日,完成日期:2019年01月25日。总日历天数:15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
1、付款人: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清余款。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þ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 年 01 月 0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甲 方:(公章) 乙 方:长沙索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廖健先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帐 号: 66220078801900000252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
一期增加门禁和会议室管理系统采购合同文件201901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