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 湘新财采计-DY20181000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新区门户网站运营、微信微博更新、舆情引导及融媒体产品制作推广等宣传服务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 湘新财采计-DY201810001
(3)项目内容: 1、新区官网内容运营及推广,2、《湘江新区》红网PC端及移动端频道运营,3、新区新媒体运维(微信、微博、头条号、百家号、一点号、企鹅号等新媒体),4、舆情监控引导,5、人员驻点服务,6 、组建新区通讯员队伍,7、融媒体产品制作推广服务。
(4)项目建设要求:详见《新区门户网站运营、微信微博更新、舆情引导及融媒体产品制作推广等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文件》。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1958000.00元
大写: 壹佰玖拾伍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外包合同服务年限为一年,按照甲、乙双方实际执行合作时间计算,总日历天数: 365 天。
地点: 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7栋
4.付款:
(1) 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一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剩余合同总金额的30%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年度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年度考核成绩等级第二次支付相应服务质量保证金。具体支付如下:
年度考核成绩 | 服务质量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比例 |
优秀 | 100% |
良好 | 90% |
合格 | 80% |
不合格 | 解除合作协议 |
5.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对乙方承接的宣传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2、 负责对乙方承接的宣传服务工作进行验收;
3、 负责对乙方承接的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相关服务提供相应的硬件及软件支持;4、负责把甲方最新最全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传达给乙方;
5、负责乙方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的支持和协调;
6、负责对乙方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地,并保证乙方驻点人员的正常办公需求和支持;
7、负责合作经费的及时到位;
8、重点宣传活动所涉及到合作之外的内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由甲方负责。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新区官网的内容运营和轻技术咨询服务;
2、负责新区官网原创内容采制,并服从新区宣传部门派遣采制重点新闻任务;
3、负责配合新区官网重大宣传策划、制定方案及执行;
4、负责新区官网专题制作及宣传;
5、负责《湘江新区》红网两端频道运营;
6、负责对新区微信端程序开发及技术维护,负责新区微信栏目的设计与开发;
7、负责安排专人对新区官网、新区新媒体(微信、微博、头条号、百家号、一点号、企鹅号等新媒体)运维、《湘江新区》红网PC频道、时刻频道进行日常维护与更新;
8、负责对新区舆情进行引导服务,对新区舆情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每月编制一份舆情报告及报道整理,并按甲方要求送达给甲方;
9、配合新区组建规模达到100人的新区通讯员队伍,并配合新区做好通讯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10、负责乙方驻点人员的及时到岗及日常工作协调和管理;
11、负责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汇交相关总结资料,重要成果印刷成书,供甲方内部推广;
12、负责新区所有新闻按新闻价值及需求在红网旗下新闻类平台的采编发布;
13、配合做好新区官网的轻技术服务。
6.违约责任
1、派驻和专职工作人员应为乙方在职员工,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并接受甲方绩效考核建议,无法胜任工作要求的,乙方必须另派其他工作人员;派驻人员如连续休假超过4天或者连续请假超过4天,乙方须派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2、因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服务要求提供外包服务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影响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另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上级机构通报批评,乙方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合同总金额2%的经济损失。
7.考核标准及验收方式
考核标准:双方根据合作内容、技术参数和日常工作安排进行量化,形成考核标准;每季度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为季度考核成绩平均值,根据年度考核成绩支付服务质量保证金。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报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采购人执 伍 份,供应商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7栋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章) 乙方: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纯
电 话: 电 话: 0731-82965732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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