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等产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研究
咨
询
合
同
委托方(甲方):(盖章) 受托方(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2018年12月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现就工业用地等产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研究(以下简称“本项目”)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和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条 咨询成果文件:
(一)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为《湖南湘江新区产业用地投入产出指导目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构建指标体系:基于先进地区已有的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包括指标定义、设定目的、取值方法、数据来源、赋权等;
2、建立评价方法:分析三类指定产业用地(工业用地、研究院用地及楼宇用地)对应的指标形成评价方法及使用说明;
3、数据收集及处理:主要通过官方、专业渠道等方式收集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和数据建模等方法设定指标数值;
4、制定出台政策:根据上述成果提出合适政策建议,并制订出台指导目录应用相关政策。
(二) 乙方应于2019年1月底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初稿,并按照甲方要求修订完善后出具正式咨询成果文件。验收通过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发文为准。
第三条 咨询成果形式:
1、PDF格式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壹份。
2、纸质版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叁份。
第四条 咨询服务费用: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75.80万元(柒拾伍万捌仟元)。
第五条 服务费的支付:
1、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30.0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2、乙方提交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及指导目录应用相关政策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45.80万元整(大写:肆拾伍万仟捌元整)。
第六条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联络、协调咨询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并为本项目安排相应的联系人,协调有关各方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有关配合工作,指导和参与有关咨询工作。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地叙述与本项目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及时提供完备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要求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一切相关文件真实、合法和有效。
3、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协调相关单位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七条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咨询成果文件,严格执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充分听取甲方意见,对咨询服务质量负责。
2、为本项目安排相应的服务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
3、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具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视同违约,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2、由于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损失方有权选择: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要求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同时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九条 保密约定
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本条的规定不影响为推介本项目已经公开发布的项目信息。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用之日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