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入 库 协 议 书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时间:2018年10月
湖南湘江新区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入库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湘新财采计-GK20180705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2.合同标的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 | 为湖南湘江新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 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及使用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 | 四年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自合同签订起4年,甲方指定地点和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当乙方承接具体项目时,与使用单位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并约定付费方式,费用按照甲方制定的费率标准及造价咨询合同结算。
5.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对乙方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处理;
(2)建立和完善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3)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5.2甲方义务
(1)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
(2)督促使用单位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5.3乙方权利
(1)依法接受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在自身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湖南湘江新区造价咨询项目的相关业务,并根据新区管委会的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2)依法独立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3)对造价中介机构库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可提出申诉。
5.4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结论、报告等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3)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4)接收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
(5)乙方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告知造价中介机构库管理部门;
(6)应保管好接收的资料,不得遗失和更换;
(7)接受造价中介机构库管理部门的管理、考核和处理决定;
(8)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再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针对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管理印发的文件;
(4)投标、招标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18年10月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073185571685 单位地址:长沙梅溪湖麓景路850号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