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 湘新财采计-DY201809002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 长沙晚报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2018年下半年长沙晚报形象专版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湘新财采计-DY201809002
(3)项目内容: 长沙晚报发布专题宣传专版2期,位置在《长沙晚报》的5版或6版,每期一个整版(48*35cm,套彩,配图),采购人在出版前2天确认版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392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本次外包合同服务周期为2期,约半年时间,具体按照甲、乙双方实际执行合作时间计算。
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方式: 在《长沙晚报》上刊登形象专版
4.付款:
本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为按次转账支付,专版刊登后10个工作日支付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15575934363
开 户 银 行: 浦发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帐 号: 66030154800002701
附件
采购需求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2018年下半年长沙晚报形象专版采购项目
二、概况
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招商活动、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宣传新区产业项目建设年、新区发展建设成绩为主,讲好新区故事,传播新区声音,展示新区形象,进行形象宣传。
三、服务承包范围
长沙晚报发布专题宣传专版2期,位置在《长沙晚报》的5版或6版,每期一个整版(48*35cm,套彩,配图),采购人在出版前2天确认版期。
四、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长沙晚报记者在做专题采访前应掌握翔实资料,了解新区情况;采访时应听从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的统一安排,走访相关企业,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记录整理;撰写稿件时应时紧扣宣传主题,成稿思路清晰,行文晓畅,逻辑严密,富于思想深度;专版形式为图文结合,在设计方面能较具创新思维,全面展示国家级新区的创新活力与奋进风采。
2.专版发布前采用文图样稿,未经同意,发布媒体不得改动样稿;在专版发布前,发布媒体需提前1天将清样报送到新区党政综合部宣传中心。党政综合部审定文字和版式后,提出修改意见,在最终版本后确认签字后,方可发布。
3.长沙晚报派出采访与撰稿的记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为资深记者,以保证专题采访的质量。
1.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结算方法
4.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为按次转账支付,专版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按照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交货。
1.2 交货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设计及成果,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人工、管理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