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规划项目名称: 规划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
规划项目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
合 同 编 号:
政府采购编号: 湘新财采计-JZ201810001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设计证书等级: 规划乙级
签 订 日 期: 2018年11月
采购人 (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供应商 (全称):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规划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
(2)采购计划编号:湘新财采计-JZ201810001
(3)项目范围:主要负责服务期限内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工作。
(4)项目内容:
(一) 规划网络公示
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网”规划公示栏目对湖南湘江新区建设项目进行网络公示。
(二) 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材料制作及打印负责控规、修规、规划实施管理项目和批后公布项目公示图纸扫描,对公示图纸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并按要求打印公告、图纸及其它资料。
(三) 公告牌监制
对全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进行监制,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网络进窗,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监制工作,出具《公告牌校核意见书》,并同步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发布。
1、负责核对公告牌监制必备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公司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在规定工作日内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监制业务办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公告牌进行校核。
3、把校核合格,且经甲方单位审核的公告牌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网”上进行网上公告,并保留过程文档。
4、对公示材料的完整性、校核结果的正确性负责,并不影响对案卷经办的及时性。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9.78万元
大写: 贰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 2018年9月-2019年8月
地 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
方 式:通过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对工作的验收
4.付款:
分三次付费,具体如下: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 (由付费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30% | 8.934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40% | 11.912 | 项目开展后,完成60%工作量后7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30% | 8.934 | 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且验收通过后 |
5.项目成果形式及要求:
正式成果须提交包含电子文件的光盘2张,规划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成果文本2套。
6.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其提供的数据资料所有权,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图数资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甲方有义务将所需全部资料按时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工作顺利开展;
3、甲方必须提供包含网络、数据库等系统建设运行的必要环境,保障系统能正常进行;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于乙方交付项目成果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未按时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未在10天内提出异议签发验收单视为验收通过。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护乙方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文档资料及数据,若发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乙方有保证甲方数据安全的义务,没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数据资料;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必备环境后,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时间进度履行义务。
7.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延期一天交货,按未付项目总金额的2‰交付违约金;
(3)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到位,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费用的2‰作为违约金。
8.知识产权保护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
9.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2.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壹份,采购办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
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1-885718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丰支行
账 号: 账 号:800031149620016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