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盛世书香图书有限公司:

由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4所学校图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KFCG-HNZY-GK2015131)于2015年12月23日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16年1月22日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致使项目废标。该项目于 2016年1月25日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3月10日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北京盛世书香图书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3月16日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2016年7月12日,我局收到采购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递交的《关于申请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4所学校图书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的函》,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提出:同意北京盛世书香图书有限公司因项目挂网发布公告时间和供货时间跨度大,导致其无法按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书目清单100%供货率供货,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申请,并将北京盛世书香图书有限公司的《中标放弃函》一并报送我局。

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68号令)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4所学校图书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盛世书香图书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如不服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或长沙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