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  事  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利国际17层1706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被抽查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变造采购记录、供应商推荐过程违规、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服务费金额和收取方式、未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未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组长、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不熟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无专门档案室、档案管理极不规范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成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整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切实提高执业水平,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长沙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