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财采管〔2016〕13号
关于2017-2019年度长沙市望城区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务用车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公车管理,按《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17-2019年度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服务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车辆范围
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机构)所有纳入公车台账管理的机动车辆,凭公务车专用卡,自主选择定点服务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二、定点服务企业
定点服务企业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定点服务期限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
四、相关事项要求
1、一车一卡,专卡专用。车辆单位应到区公车办为每台公务车辆办理公务车专用卡,并凭该卡到定点服务单位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企业凭卡接待,启动流程。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制度。
2、平台审核,按月结算。定点服务企业通过公务车定点管理系统上传车辆维修项目、价格清单和相关附件等信息,车主单位和长沙市物价审核认证中心对车辆维修信息进行确认,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将自动生成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结算单,该结算单是各单位进行结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必备依据。结算实行一月一结,特殊情况由车辆管理单位向区公车办报备说明。
3、切实履约,加强监管。各定点服务企业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切实履约,为送修公务车辆提供优质服务,严禁在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中虚列清单、虚报单价、以次充好,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同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要求,并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和投诉。
各单位应指派专员严格审核和监管车辆维修项目和费用,并及时进行结算,发现定点服务企业不能认真履约的,应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或投诉,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依约对其进行处理。
本通知由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监督电话:0731-88061061
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企业一览表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30日
望财采购[2016]13号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有关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