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财函〔2017〕43号
浏 阳 市 财 政 局
关于2017—2020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定点维修企业:
为继续加强我市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维修管理,提高定点维修工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管局”)通过公开征集备案,确定了浏阳市机关汽车服务中心等9家车辆维修企业作为我市2017—2020年度定点维修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维修范围
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保留公务公车辆均应实行定点维修。
二、定点维修期限
本次定点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0日。
三、定点维修流程
1.由各单位根据服务质量与承诺价格在备案企业中自行选择1-3家作为本单位定点维修厂家。
2.车主单位对车辆维修进行把关,与厂家共同制定维修方案,并对维修过程、维修质量、更换配件的审核、废旧配件的回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3.车主单位更换配件价格高于500元(含)时需询价三家以上定点维修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前提下按照低价原则确定维修企业。车主单位询价时需明确配件型号与是否原装等信息,填写询价表并作为财务资料备查。
4.维修结束后,维修厂将维修配件清单、维修价格、维修结算单、配件询价表等录入《浏阳市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上传至车主单位审核,车主单位审核未通过的,双方议定后重新报送;审核通过的,单次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直接上传到采管局;单次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提交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审核评估,维修价格不变的,上传到采管局;维修价格变化的,告知定点维修厂和单位,再上传采管局。
四、相关要求
1.车主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和维修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及时与维修厂签订维修合同,做好系统内资料、数据的保密和维护工作,并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时,应当退出登录。
2.定点维修厂应网上录入维修数据,保证每天(含节假日)上班时间系统在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定点维修厂在公车维修中所用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所录入系统的资料和数据应及时、准确和真实。
4.价格认证中心应及时更新配件库数据信息;认真实施价格审核评估,对定点维修厂有异议的应及时组织复审。
5.在非定点企业维修的,由车属单位负责将维修配件清单、维修价格、维修结算单数据录入《浏阳市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上传到采管局备案后方可结算。
五、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的管理
(一)车主单位的职责
1.不得将公务车委托定点单位以外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支付,以下情形除外:
①新车在免费维修保养期内;
②定点单位确认无法维修保养的(需定点单位出具无法维修保养的书面证明,说明无法维修保养的内容及原因并签字盖章,同时在系统内公示);
③在异地、乡镇执行公务发生故障需就地进行维修的;
④其他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确认的特殊情形。
2.应对本单位公务车的维修保养承担责任:
①根据公务车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定额维修保养,不得超范围维修保养,不得随意增加额外的或不必要的维修保养项目与配件,不得向定点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②审核维修保养项目与配件更换情况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并且对维修保养质量等严格把关,避免发生重复维修保养等情况;
③严格按照浏阳市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管理要求确保公车系统内登记公务车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务车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公车系统内予以维护。
3.及时、准确的进行公车系统操作,规范进行公务车维修保养活动,并确认价格认证部门对价格的审核结果。
4.及时向定点单位支付维修保养款项。
5.自觉接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定点维修企业职责
1.定点期间应严格按照定点维修承诺报价与《湖南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2013版)等文件执行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收费。
2.在取得车主单位有效的许可,且认真仔细核对送修公务车在公车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时才能进行维修保养。若维修保养费用较高时,应征得车主单位书面认可方能进行维修。
3.严格按照浏阳市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及流程及时、准确的进行操作,规范进行公务车维修保养活动,并接受价格认证部门对价格的审核结果。
4.保证送修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质量,出现质量问题且在维修保养项目或配件质保期内的,应当免费予以解决。出现纠纷的,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质量纠纷,由汽修行业主管部门(浏阳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办公室)进行裁定。
5.明确公务车维修保养接待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服务联系方式,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公务车路途施救工作,在浏阳市城区范围内实行免费施救。
6.在定点单位维修保养的公务车,不得转厂修理。定点单位应当优先安排公务车进行维修保养,做到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维修保养时间,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单面油漆1个工作日完成。
7.建立公务车维修保养档案管理制度。凡进厂维修保养的公务车应及时进行登记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详细档案,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旧件回收管理制度。
8.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等损失要依法赔偿。
9.自觉接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车主单位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和价格认证部门的价格调查。
六、违规处理
(一)车主单位在公务车定点期间,有不按本通知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单位进行警告或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定点维修企业存在下列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政府采购法》及定点维修承诺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定点维修:
1.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2.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3.使用配件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非全新正品配件,以次充好,虚报价格的;
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6.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7.被有效投诉的;
8.未按照公车系统管理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或操作出现严重错误的;
9.维修报价高于征集备案承诺报价的;
10.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它说明
1.《浏阳市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访问IP地址:http://222.240.247.133:8000。定点维修厂名单、询价情况汇总表和单位公务车辆派修单均可在浏阳政府采购网或本系统上查阅下载。
2.各单位应将上轮定点维修单位而本次未定点的定点维修单位的相关费用在7月底前结算完毕。
附件:1.浏阳市2017—2020年度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企业名单
2.单位公务车辆派修单(供参考)
3.浏阳市车辆定点维修询价情况汇总表
浏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
浏阳市2017-2020年度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企业名单(截止至2018年10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