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管理;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拟定全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办法。2、汇总政府采购预算。3、受理、审批采购人采购实施计划的报备。4、审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式的变更。5、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6、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7、依法处理投诉与行政复议。8、负责辖区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9、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0、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