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5年度望城区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区属各单位财务科(室),各汽车维修定点企业:
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程序,确保定点维修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11家维修企业为我区2013-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详见附件1),服务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维修范围
望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机动车辆(除摩托车外)必须按照《望城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及结算程序》(望财采购字[2009]4号)的要求在定点维修企业修理。
二、各定点维修企业名单
望城县高塘岭镇友谊汽车修配厂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飞达汽车全面维修中心
望城县高塘岭镇万顺汽车维修厂
望城县高塘岭镇思远汽车维修中心
长沙市望城区创艺汽车修理厂
望城县高塘岭镇平帆汽车修理厂
望城县高塘岭镇展鸿汽修厂
望城县高塘岭镇文华汽车修理厂
长沙市望城区固德汽车服务会所
望城县高塘岭镇天行键汽车服务会所
湖南汽车城永通集团有限公司(4S店)
为了促进各维修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公务车辆的维修质量,在有效期内各单位可根据车况和使用需要,本着方便、安全、节约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维修企业。
三、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单位,切实做好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的财务监管,按照维修程序及结算方式办理送修、审核、结算手续,手续不齐全的,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费用结算支付。
(三)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和定点维修程序,积极配合定点维修企业做好公务车辆维修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定点维修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否则,定点维修企业有权拒绝。
(四)各单位发现定点维修企业不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见附件2)或违反本通知规定,应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维修企业警告、扣缴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参加下一轮公务车辆维修定点的投标资格。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规定,严禁在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中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六)在定点有效期内,如实行公务用车费用信息化管理,各单位须按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执行。
本通知由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监督电话:0731-88061061
附件:望城区2013—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