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文件
长沙市望城区审计局
望财采管〔2015〕5号
关于开展望城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检查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望财采管〔2012〕7号)要求,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区财政局、审计局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主要为2014年已交付使用的政府采购合同标的,且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情况。
二、检查人员
检查组成员由区审计局1人,财政局3人参加(采管办2人、业务科室1人),区监察局1人参与监督,并邀请区质监局相关人员参与质量抽查。
三、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查: 2015年5月11日-5月20日
由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牵头,对2014年已交付使用的合同项目验收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验收的程序、结论及相关记录档案、付款情况、使用情况等,并于5月21日前将项目自查情况书面报送检查组(检查组设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中心主楼356室)。
2、抽查: 2015年5月25日-6月10日
检查组将对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主要采取调阅相关项目档案及财务档案,走访使用对象,委托质检部门抽查部分交付使用的合同标的质量达标情况等方式。
3、整改: 2015年6月11日-6月25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检查组。如因供货商原因,无法整改到位的,应将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专题书面报告检查组,依法进行处理。
四、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检查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理好验收档案资料,及时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并准备好相关项目及财务档案资料,安排财务、技术等相关人员配合检查组抽查。此次检查及整改情况将在全区范围通报。
(此页无正文)
附件:望城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重点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
长沙市望城区监察局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长沙市望城区审计局
2015年5月6日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印发 |
附件下载
1、2015年度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检查时间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