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检查组文件

 

望财采管〔2016〕10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及验收检查报告》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及验收情况的检查通知》(望财采管〔2016〕7号)。区财政局、审计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抽取2015年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于2016年5月16—31日进行了合同履约及验收情况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程,依法依规采购。

 

附件: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及验收检查报告(2016年第9号)

           

             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检查组

                         2016年8月4日


附件:

 

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及验收检查报告

 

2016第9号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抽取目标项目65个,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1家,收到采购单位自查报告21份。至检查结束之日,有5个项目未进行检查,实际检查项目60个,其中:采购单位已完成验收项目40个,未验收项目20个,验收认定达标项目40个。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项目42个,发现问题的项目18个,涉及单位8个。检查组对发现问题的8个单位分别发出了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收回单位书面反馈意见5份,其余3个单位视同无意见。

从检查的情况看,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规程进一步规范。一是政府采购全部实行网上平台采购。从2015年5月份起,望城区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发挥了理顺和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的积极作用,采购人基本做到了“线下无交易、线上全公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整个流程都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固化管理,所有采购信息全部依法依规进行网上公示,基本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二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逐步规范。绝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履约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例如:环卫局、教育局等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小组,并明确了相关职责;水务局、卫计局等单位对质量把关更加严格,在验收过程中邀请技术专家或质检部门参与;环保局邀请长沙市质监局、市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园林局接管的望城区公共绿地维护养护社会化承包招标项目,对各承包公司建立了定期考核、督查制度,每月进行督查通报。

二、发现的问题

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部分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的违规行为,主要问题如下:

1、采购程序不规范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项目实施在前,政府采购程序启动在后,属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而先行实施项目的违规行为。

2合同管理不规范。双合同运行如:丁字湾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与中标供应商长沙市望城区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4日签订电子合同之前与之签订纸质合同,该纸质合同部分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相违背,并在实际工作中按之实施。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城市管理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和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与施工一体化项目,验收报告单的价格超出合同价款,调整变更的采购内容未见供需双方合同约定,且未在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不按时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如:丁字湾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长郡月亮岛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安局交警大队红绿灯维修维护费和社会治安视频监控项目、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采购项目等均未按规定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不按时续签政府采购合同。如:城市管理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员服务外包项目未按时签定续期合同,逾期半年与供应商之间仍无合同约定。

3验收组织不规范验收组织不及时。如:城市管理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在项目标的交付使用后,未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小组组成人员不合规。如:城市管理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等单位没有组织监察人员或主管领导参与验收。 

4支付采购款项不规范。未验收先付款。如:政务服务中心的呼叫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在验收日之前9天向中标供应商付款83.52万元。提前支付。如:妇幼保健院的新生儿科设备采购项目在验收之前连同质保金一起一次性付全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数字化校园建设采购项目超前超额支付款项。已验收但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如:丁字湾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第二轮社会化承包项目未及时、未依约按季度向中标供应商长沙市望城区美景环保有限公司支付款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实习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付款滞后。

5、部分项目未完成履约验收。本次检查中有20个项目未完成验收,5个项目因未验收未付款等原因没有进行检查。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缓慢。如:原市政管理局的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项目2014年立项,计划于2015年底完工,目前站点建设仅35%,自行车投放仅21%;湖南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园区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工程2015年10月份立项,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之前交付,目前进展仅30%。受多方因素制约,项目未完成甚至暂停。如:高塘岭街道廉租房电梯采购项目、城乡规划局的 “一江两岸”城市设计项目、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委会的铜官园区铁路工程可研勘查初测费用项目、文物管理局的汉王陵(二期)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等项目皆因多方面因素制约,导致项目建设延迟甚至暂停。项目处于建阶段,未验收未付款。如:商务局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人民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项目、城乡规划局的望城区2050远景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和望城区河西地区(湘江新区范围)综合交通规划项目、水务局的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望城区水土保持、水资源规划编制项目、政务服务中心的光纤租赁项目、旅游局的《旅游产业整合提升规划及实施纲要》和《“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服务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星城镇中心学校的月亮岛、白沙洲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环保局的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技术服务和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宣传工作广告制作项目、公安局的数字化指挥系统和雷锋大道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采购项目、乔口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的长郡月亮岛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农业和林业局的2015年重金属污染治理生石灰采购和2015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绿肥种子(含根瘤菌剂)采购项目处于合同履约或准备验收阶段,未验收或未检查。

三、工作建议

1、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依法依规进行采购。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精确制定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程,依法依规进行采购。

2、严肃合同约束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不得超前或推迟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要按照国家强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严格把关产品质量,不得在政府采购合同之外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续签合同的项目应及时续签并出具上一合同期的考评考核结论。

3、准确把握履约验收程序。各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望财采管〔2016〕4号)的相关要求,规范组织政府采购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4、对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进行复检。对本次检查中未完成验收和未检查的项目,特别是建设周期已经延长和公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落实,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预算资金的作用。检查小组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年内组织复检。                                                                                                                                 

 

 

 

 

 

 

 

 

                                                   

报: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附件下载

1、发文10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及验收检查检查报告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