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中秋、国庆期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切实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车辆使用情况,严格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原则,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车等违纪行为。
二、节假日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封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用车或者停放在其他地点的,各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报区公车办备案,否则一律以违规用车处置。
三、“两节”期间,市区相关部门将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长沙市岳麓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